地源熱泵

地下水換熱系統施工規范

  一般規定
 
  地下水換熱系統應根據水文地質(zhì)勘查資料進(jìn)行設計。必須采取可靠回灌措施,確保置換冷量或熱量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層,并不得對地下水資源造成浪費及污染。系統投入運行后,應對抽水量、回灌量及其水質(zhì)進(jìn)行定期檢測。
 
  地下水的持續出水量應滿(mǎn)足地源熱泵系統最大吸熱量或釋熱量的要求。
 
  地下水供水管、回灌管不得與市政管道連接。
 
  地下水換熱系統設計
 
  熱源井的設計單位應具有水文地質(zhì)勘查資質(zhì)。
 
  熱源井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供水管井技術(shù)規范》(GB 50296)的相關(guān)規定,并應包括下列內容:
 
  (1)熱源井抽水量和回灌量、水溫和水質(zhì)。
 
  (2)熱源井數量、井位分布及取水層位。
 
  (3)井管配置及管材選用,抽灌設備選擇。
 
  (4)井身結構、填礫位置、濾料規格及止水材料。
 
  (5)抽水試驗和回灌試驗要求及措施。
 
  (6)井口裝置及附屬設施。
 
  熱源井設計時(shí)應采取減少空氣侵入的措施
 
  抽水井回灌井宜能相互轉換,其間應設排氣裝置。抽水管和回灌管上均應設置水樣采集口及監測口。
 
  熱源井數目應滿(mǎn)足持續出水量和完全回灌的需求。
 
  熱源井位的設置應避開(kāi)有污染的地面或地層。熱源井井口應嚴格封閉,井內裝置應使用對地下水無(wú)污染的材料。
 
  熱源井井口處應設檢查井。井口之上若有構筑物,應留有檢修用的足夠高度或在構筑物上留有檢修口。
 
  地下水換熱系統應根據水源水質(zhì)條件采用直接或間接系統。水系統宜采用變流量設計:地下水供水管道宜保溫。
 
  地下水換熱系統施工熱源井的施工隊伍應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(zhì)。
 
  地下水換熱系統施工前應具備熱源井及其周?chē)鷧^域的工程勘查資料、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,并完成施工組織設計。
 
  熱源井施工過(guò)程中應同時(shí)繪制地層鉆孔柱狀剖面圖。
 
  熱源井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供水管井技術(shù)規范》(GB 50296)的規定。
 
  熱源并在成井后應及時(shí)洗井。洗井結束后應進(jìn)行抽水試驗和回灌試驗。
 
  抽水試驗應穩定延續12 h,出水量不應小于設計出水量,降深不應大于5 m:回灌試驗應穩定延續36 h以上,回灌螢應大于設計回灌量。
 
  地下水換熱系統檢驗與驗收熱源井應單獨進(jìn)行驗收,且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供水管井技術(shù)規范》(GB 50296)及《供水水文地質(zhì)鉆探與鑿井操作規程》(CJJ 13)的規定。
 
  熱源井持續出水量和回灌量應穩定,并應滿(mǎn)足設計要求。持續出水量和回灌量應符合本規范第5.3.6條的規定。
 
  抽水試驗結束前應采集水樣,進(jìn)行水質(zhì)測定和含砂量測定。經(jīng)處理后的水質(zhì)應滿(mǎn)足系統設備的使用要求。
 
  地下水換熱系統驗收后,施工單位應提交熱源井成井報告。報告應包括管井綜合柱狀圖,洗井、抽水和回灌試驗、水質(zhì)檢驗及驗收資料。
 
  輸水管網(wǎng)設計、施工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室外給水設計規范》( GB 50013)及《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(GB 50268)的規定。